本報北京11月12日訊 記者周芬棉 記者今從證監會獲悉,自去年9月將期貨法列入本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以來,去年12月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成立起草組,目前,已經草擬期貨法草案第二稿。
  據瞭解,在現行期貨法律法規體系中,我國目前僅有一部行政法規,即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該條例於2007年3月6日由國務院發佈,2012年10月24日進行了第一次修訂,此後在2013年7月18日進行了第二次修訂。但經過二十年的發展,期貨及衍生品市場不斷拓展和深化,尤其是今年5月國務院發佈的新國九條,對期貨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今天由鄭州商品交易所舉辦的“期貨立法國際研討會”上,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薑洋明確提出,中國期貨及衍生品市場發展正在進入新階段,迫切需要一部期貨法,從更高層面來規範、引導和保障期貨及衍生品市場的改革開放與創新發展。薑洋表示,期貨法將解決許多重大法律問題:期貨及衍生品市場的一些基本民事法律關係需要從法律層面作出安排;期貨及衍生品市場進一步改革創新需要法律提供保障;期貨及衍生品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需要法律支持;場外衍生品市場健康發展需要良好的法律環境;交易者權益保護離不開法律保障。
  據悉,此次研討會分為三個主題:“期貨法調整範圍及期貨市場監管與跨境協作”;“期貨交易、交割、結算、風險控制及中央對手方制度”以及“場外衍生品監管及交易者權益保護”。出席研討會的專家學者對諸如“如何定位場外衍生品”、“如何規範中央對手方”、“如何對待跨境管轄”等立法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廣泛地討論。
  (原標題:跨境管轄立法難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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